学生管理

关于开展第二届活动育人经典案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.02.28

   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,提高我院教师的综合育人能力,深化五育融合,促进我院教育活动育人质量提升,我院2025年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育人系列研训活动,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

1.推进我院教育落实立德树人,促进五育融合;

2.探索职业教育“三全”育人的有效途径;

3.提高我院教师的综合育人能力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1.开展活动育人实施方案的征集评比;

2.组织育人活动的观摩与展评;

3.开展活动育人典型案例的评比。

三、参加范围

学生处、团委、四系书记及全体班主任。

四、参与形式

1.育人活动实施方案征集评选环节,各部门组织参加,由学校组织初选,按分配比例推荐参加区级评选;

2.方案入选的育人活动进入到区级观摩与展评环节;

3.参与展评的育人活动,在活动后总结反思,提交活动育人案例,参加活动育人典型案例的评比。各部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:

序号

部门

名额

1

学生处(心理中心)

1

2

学生处(资助中心)

1

3

团委

1

4

路桥系

2

5

汽车系

2

6

城轨系

2

7

管理系

1

总计

10

五、时间安排

1.2月-3月宣传动员,干部、教师和班主任准备;

2.4月1日前,各部门按照名额推荐上交活动育人实施方案,经学校组织初选,按分配比例推荐参加区级评选。

3.5-6月,区级评选入选的方案组织开展育人活动,我院与区职成教研室沟通时间组织现场观摩,要求活动过程全程录像;

4.6月10日前,提交育人活动录像视频;

5.7月,组织区级育人活动视频评比;

6.8月20日前,提交活动育人典型案例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部门加强宣传,鼓励干部教师班主任积极参加,推进“三全育人”和“五育融合”的有效实施;

2.参赛的活动育人方案要求是未开展过的、且在本学期计划要开展的。以往同一活动对象开展过的活动不能参加;选修课、活动课等以课的形式呈现的,不能参赛;

3.加强指导,确保参加区级评选、评比的材料和活动的质量;

4.按时、按要求、按名额上报参评材料;

5.各部门协助教师做好育人活动的组织开展,并做好活动全程的录像工作,确保活动视频影像、声音清晰;录像要求全景、一镜到底;

    6.活动后指导教师撰写活动育人典型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