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,提高我院教师的综合育人能力,深化五育融合,促进我院教育活动育人质量提升,我院2025年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育人系列研训活动,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1.推进我院教育落实立德树人,促进五育融合;
2.探索职业教育“三全”育人的有效途径;
3.提高我院教师的综合育人能力。
二、活动内容
1.开展活动育人实施方案的征集评比;
2.组织育人活动的观摩与展评;
3.开展活动育人典型案例的评比。
三、参加范围
学生处、团委、四系书记及全体班主任。
四、参与形式
1.育人活动实施方案征集评选环节,各部门组织参加,由学校组织初选,按分配比例推荐参加区级评选;
2.方案入选的育人活动进入到区级观摩与展评环节;
3.参与展评的育人活动,在活动后总结反思,提交活动育人案例,参加活动育人典型案例的评比。各部门推荐名额分配如下:
序号 |
部门 |
名额 |
1 |
学生处(心理中心) |
1 |
2 |
学生处(资助中心) |
1 |
3 |
团委 |
1 |
4 |
路桥系 |
2 |
5 |
汽车系 |
2 |
6 |
城轨系 |
2 |
7 |
管理系 |
1 |
总计 |
10 |
五、时间安排
1.2月-3月宣传动员,干部、教师和班主任准备;
2.4月1日前,各部门按照名额推荐上交活动育人实施方案,经学校组织初选,按分配比例推荐参加区级评选。
3.5-6月,区级评选入选的方案组织开展育人活动,我院与区职成教研室沟通时间组织现场观摩,要求活动过程全程录像;
4.6月10日前,提交育人活动录像视频;
5.7月,组织区级育人活动视频评比;
6.8月20日前,提交活动育人典型案例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加强宣传,鼓励干部教师班主任积极参加,推进“三全育人”和“五育融合”的有效实施;
2.参赛的活动育人方案要求是未开展过的、且在本学期计划要开展的。以往同一活动对象开展过的活动不能参加;选修课、活动课等以课的形式呈现的,不能参赛;
3.加强指导,确保参加区级评选、评比的材料和活动的质量;
4.按时、按要求、按名额上报参评材料;
5.各部门协助教师做好育人活动的组织开展,并做好活动全程的录像工作,确保活动视频影像、声音清晰;录像要求全景、一镜到底;
6.活动后指导教师撰写活动育人典型案例。